6月17日,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发布关于印发《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》的通知。
通知明确,围绕数字电网、先进核能、光伏、天然气、综合能源、近零碳技术等核心领域,对区内各类创新主体获得的国家、省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、科技奖及创新创业大赛支持的项目,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到账资助资金给予配套支持,对国家级的给予100%最高5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;对省级的给予70%最高3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;对市级的给予50%最高2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。
通知提出:
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
支持采用先进光伏技术在福田区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,项目完成并网及验收通过后,结合节能超市采购额比例,对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光伏项目按其上年度实际发电量给予支持,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(BIPV)最高0.3元/千瓦时,基准常规光伏项目最高0.2元/千瓦时(不与市级补贴叠加),每个项目支持期限为5年,同一项目支持不超过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%且不超过300万元。
储能项目支持
鼓励在福田区开展高安全、高可靠、长寿命的储能项目建设,结合节能超市采购额比例,对已并网投运且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,给予最高0.5元/千瓦时的支持,每个项目支持期限为3年,同一项目支持不超过200万元。对冰蓄冷、水蓄冷等其他储能项目,结合节能超市采购额比例,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%以内,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。
光储直柔项目支持
支持企业在福田区开展光储直柔项目建设,对完成并网及验收通过的实际投入200万元以上且直流负载/总负载≥10%的光储直柔项目,结合节能超市采购额比例,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%以内,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。
此外,“新能源-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”“新能源-储能项目支持”“新能源-光储直柔项目支持”等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。
本措施自2022年6月17日起施行,至2024年12月31日止。